有關單位:為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化企業技術創新的主體地位,鼓勵和支持企業建設企業技術中心,根據《上海市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滬經信規范〔2022〕3號)和《上海市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工作指南》(滬經信技〔2022〕145號),現就組織開展2024年度上半年(第32批)上海市企業技術中心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申報企業應具備的條件(一)指標要求1.企業上一年度研究開發費用不低于1000萬元,且占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研究開發費用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為根據企業規模和參考行業系數計算后的值;2.企業擁有研究開發儀器設備原值和研發軟件購置費不低于1000萬元(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不低于600萬元);3.企業上一年度研究開發人員不低于60人;4.申請年度前的三個年度內,企業通過自主研發獲取的知識產權不少于6件(醫藥制造業企業通過自主研發獲取的知識產權、獲得的臨床試驗許可、藥品注冊證書等不少于6件);5.具有區級企業技術中心資格。根據《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深化拓展特殊經濟功能走在高質量發展前列的若干意見》文件精神,賦予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對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區級推薦權。鼓勵支持國家或本市批準的重點項目承擔單位申報市級企業技術中心。(二)基本條件1.在本市依法注冊的企業;在本行業處于領軍地位,具有顯著的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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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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